本文转自:遵义日报
◇冯海宁
“职业本科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,原本就有不同的培养方向,为何需要毕业院校开具说明,证明两者课程基本相同,属同一专业?”近日,一名甘肃的毕业生在就业中遭到“区别对待”和一系列无解难题。(10月23日《工人日报》)
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、传承技术技能、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。随着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,各行业对技能人才需求扩大,职业院校毕业生日益吃香。
然而,美中不足的是,少数职业本科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“玻璃门”,即看着就业机会摆在眼前,但却进不去,有的因为专业代码不同,报名“无门”,有的因为专业名称“微妙差别”,在求职中“遇冷”。有毕业生反映,从公务员、事业编,到省内外的企业单位,折腾几个月仍无法报考,即遭遇系统性障碍。
与普通院校本科生相比,职业本科生就业中遭遇“区别对待”,不免有被歧视的感觉。从理论上来说,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,职业本科生本应没有障碍。但现实情况是,看似没有障碍,但职业本科生就业却遭遇各种阻力。比如同一专业,普通本科生报名不会被拒绝,而职业本科生因代码不同被拒绝。再如职业本科生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资料,证明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样。而一些企业招聘也没有放下对职业教育的偏见。这种歧视性“玻璃门”亟待拆除。
按说,职业本科要培养的是高层次职业技能型人才,对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来说,更实用、更急需。然而,现实却制造了“玻璃门”。究其原因,既缘于某些用人单位对职业本科生心存偏见,也缘于同一专业的专业代码没有统一,还缘于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确定同一专业名称时没有形成共识,造成就业不公。
令人欣慰的是,有关部门表示“今年,已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目录纳入职位专业设置的总目录中”。
希望从有关部门到高校再到用人单位,都要以问题为导向破除职业本科生就业“玻璃门”。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代码以及专业名称,能否尽快实现统一?作为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,在招聘时也要以灵活、专业的目光,来审视同一专业的微妙差异。